屏東安泰醫院9死大火重啟偵辦 蘇清泉等4人逆轉遭起訴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3日發生大火造成9人死亡,屏東地檢署重啟偵辦後,今日宣布依違反《建築法》致人於死罪起訴榮譽院長蘇清泉、總務長蘇威菘;並依過失致死罪、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分別起訴鄭姓水電設備士及郭姓設備檢查員2人。
根據起訴書內容,安泰醫院大火中死傷最慘重的D棟大樓,2005年完工時容積率即已接近法定上限200%,但蘇清泉與其兄蘇威菘為擴大院內空間,在未經許可情況下,即將「動力供應中心」自行往上增建5層樓,並與D棟大樓相連,導致法定防火間隔完全失效。
之後安泰醫院又增建6層樓的南側大樓供門診及藥局使用,並在安全梯牆面開設未具防火標章及遮煙性能的鋼板門,同時緊鄰裝設高壓配電盤、發電機柴油等高風險機電設備的「動力供應中心」,使就醫民眾與醫療人員均暴露於安全風險中。
郭姓設備檢查員則是為獲取長期報酬,在2006年至2023年長達17年期間皆進行不實申報,刻意隱匿院內動力供應中心及增建機房等違章建築,致使主管機關無從落實監督,錯失提早預防公安災害的關鍵時機。
鄭姓水電設備士與罹難的王姓設備士在火災發生當日,正在處理因颱風造成的積水問題,卻違規使用「花線材質」延長線串接電源,並將延長線置於堆放木工雜物、易遭踩踏的地面。兩人隨後離開現場時並未拔除延長線插頭,發生異常狀況時也未即時斷電。
檢方調查指出,火災當日上午7時31分許,該延長線即因電線短路產生火花;約1分鐘後,火煙即引燃機房內送風機紙箱等可燃物,隨即延燒至動力供應中心2樓鐵製地板,並在燒破窗戶後開始向各樓層擴散竄燒。
檢方表示,遭起訴的蘇清泉等4人,犯後均已坦承犯行,並於偵查中與多名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及負擔部分賠償金。至於安泰醫院的D棟大樓違建已拆除,但檢方今(2026)年3月履勘時發現,連通A、B、C棟的違章建築仍然存在,防火間隔持續失效,因此建請法院依上述情節,對蘇清泉等人量處適當刑度。
蘇清泉在得知遭起訴後表示,將盡速拆除違建,並強調已和死傷的病患及家屬全數和解,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屏東地檢署去(2025)年8月曾一度對涉案4人作出緩起訴處分,但同年10月,高雄高分檢認為該案屬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原本處置不妥,因此撤銷原處分並發回屏檢重新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