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救法》修法延宕3年 民團籲政院、立院盡速推動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被行政院列入優先法案的《社會救助法》攸關弱勢民眾的重要權益,民間團體今(28)日舉行記者會,批評草案躺了3年,修法時程一拖再拖,呼籲政院與立院,盡快推進修法程序。
民間團體代表戴上行政院官員的面具演出行動劇,拿著拖把象徵《社會救助法》修法進度一拖再拖,被視為「社會安全最後一道防線」的《社救法》目前仍存在不合理的戶籍要求,導致離婚或離家很久、需救助民眾,因其他家人仍有工作,申請不到補助。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理事長曾文勤說:「2、30年沒有聯絡的家人,把他們的收入跟資產整個合併計算,這其實就是無形中把國家應該要照顧這些貧困者的責任,丟到已經實質上已經瓦解的家庭的身上。」
《社會救助法》中「人籍合一」的規定也遭民團批評太僵化,弱勢民眾若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並在外租屋,面對房東不願讓他們入籍,也導致領不到租金補貼、生活困頓。
崔媽媽基金會社工張思恩表示,「弱勢者他們其實是就是付完了租金之後,就沒錢吃飯的狀況。」
民團來到立院群賢樓前,呼籲政院盡快提出版本,立院趕緊排審,衛環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現行《社救法》無法保障真正弱勢民眾,也低估國內貧窮人口數。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說:「我們只有58萬的低收、中低收(人口),可是日韓的話大概占15%,台灣占2.5%,如果以日韓的算法的話,我們應該258萬,所以我們的200萬人口是沒有辦法得到協助的。」
政院曾表示,《社會救助法》是研議因應就業不利處境者,來放寬工作能力及工作收入認定,並加強脫貧機制,而26日兩天前,衛福部長石崇良在立院備詢時表示,草案在行政院已完成三分之二的審查,會在這個會期送到立法院。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