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心情差持槌敲碎列車玻璃 台鐵求償、警依毀損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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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昨(26)日傳出旅客蓄意破壞車廂的事件,一名22歲的陳姓女乘客,在搭乘2234次北上區間車時,正當列車要停靠三義站,突然私自拔下車廂內的緊急破窗錘猛擊車窗,導致玻璃碎裂,而這名女乘客隨後在銅鑼站下車逃逸。鐵路警察通報後追查,並將這名女子查緝到案。女子供稱是因為心情不好才動手,台鐵除了將依法求償,全案也將依毀損罪以及違反《鐵路法》送辦。
緊鄰座位的整面車窗玻璃,被砸得碎裂、呈現密密麻麻的蜘蛛網狀,也讓其他乘客嚇一大跳。台鐵傳出旅客蓄意破壞車廂事件,這列2234次北上區間車,在26日傍晚6時許,準備停靠在苗栗三義站時,車上一名22歲的陳姓女乘客,突然將車窗擊破。
鐵路警察局臺中分局苗栗派出所所長梁世璿表示,「陳女稱心情不佳,爰手持緊急破窗錘,破壞車窗玻璃,全案調查後,依《刑法》毀損罪嫌偵辦。」
目擊民眾指出,當時列車在三義站,讓北上的快車先行,但這名陳姓女乘客疑似情緒不穩,私自拔下車廂內的緊急破窗錘,朝著車窗玻璃猛烈敲擊,嚇壞了周遭乘客。女子作案後,也隨即在下一站銅鑼下車逃逸。列車長巡視發現後,趕緊向鐵路警察局報案,警方也循線追查到這名女子,將他依法送辦之外,台鐵也要求償。
台鐵公司副總經理劉雙火指出,「破窗錘有緊急狀況的時候,那個時候才能夠使用,我們警察做完相關筆錄之後,會把她移送給鐵道局,依《鐵路法》裁罰,賠償的部分就是由我們台鐵來求償。」
台鐵表示,破窗錘屬於行車安全設施之一,女子的行為不僅涉犯《刑法》毀損罪,也違反《鐵路法》的規定,依法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也得負起車窗的賠償責任。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