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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提《失智症基本法》草案 籲政策升格由中央統籌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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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失智症協會昨(26)日公告《失智症基本法》草案,呼籲政府應將失智政策從行政計畫走向法制治理,並提升層級由中央統籌資源,借鏡美日等先進國家建立專法,才能進一步完善對失智家庭的權益保障。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預估30年後失智人口將從40萬人倍增到84萬人,到時每9位高齡者中就有1位是失智症,對醫療照護、長期照顧及整個社會體系將形成重大挑戰。台灣失智症協會公告《失智症基本法》草案,簡稱TADA,呼籲政府應建立具法律位階的制度,否則跨部會整合與資源調度效能仍有侷限。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表示,「譬如說在就業,失智者他也有就業的權利,或者在金融上面金融的平權,那這些部分的話呢,都要能夠共同來去支持他們。」

台灣失智症協會表示,這個草案共29條,歷時2年研擬,整合國內外經驗與實務需求,核心重點包括4大面向。包括尊重失智者權益保障、強化失智症防治;將失智政策治理層級提升到行政院,並建立失智症政策推動小組,由中央統籌資源;失智政策應每年檢討、每5年更新;以及政策架構應涵蓋社會識能提升、友善及無礙、司法保障、醫療照護等支持體系。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回應,「這個部分我們會先看一下,他們整體的草案版本的內容,再來去做了解。」

民間團體強調,在國際上,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先進國家均已透過專法強化失智症治理,目前已有相關草案進入立法院審議,期盼未來能將這個草案併案討論,打造更完善的制度,真正回應失智者及其家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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