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建案工人墜落重傷 家屬控安全措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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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中壢20日發生建案工地意外,一名工人從高處墜落,身受重傷,家屬指控施工現場安全措施不足,事發後建商又不聞不問。桃園市勞檢處也表示,如果發現違反職安法令情形屬實,將開罰事業單位。
救護車趕到意外現場,趕緊將傷者初步包紮送醫。傷者因為從高處墜落,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
桃園市消防局興國分隊小隊長袁華圻指出,「約60多歲的男性,意識清楚坐在地上,他的同事表示患者約於1.5公尺高處不慎摔落。」
事情發生在20日,監視器拍下,當時61歲的李姓工人正在建案的高處工作,卻因為不明原因從一層樓的高度摔下,全身多處擦挫傷,一旁人員見狀趕緊將他送醫。家屬表示,李姓工人傷勢一度急轉直下,質疑施工現場安全措施不足釀禍。
傷者家屬表示,「連安全措施、鷹架什麼都沒有,怎麼讓工人上工呢?有公司人員過來醫院嗎?其他家屬說沒有,我氣在這點,為什麼從早上到晚上,都沒有過來醫院慰問一下。」
工地人員表示,「那個你自己看工程慣例,一樓的話,他們基本上都不會先搭鷹架。」
家屬不滿,建商和營造廠商不聞不問,並質疑沒有依規定,向桃園市政府通報工安意外。而桃園市勞檢處也到現場稽查,初步判定事業單位有不少缺失。
桃園市府勞檢處營造業科技正鄭翔仁表示,「工作場所的高處作業及上下設備的設置,未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現場也沒有作業主管指揮監督勞工從事作業,本處後續將予以停工 ,請事業單位作改善。」
桃園市勞檢處指出,若發現工作場所違反《職安法》的情形屬實,將處營造廠商3至30萬元罰鍰,目前已勒令現場停工,限期改善後確認安全無虞,才能進一步評估是否得以復工。
姜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