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去中國受招待 二審照反滲透法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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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姓姚的里長予人指控講,和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姓簡的理事長,佇112年當當總統大選期間,接受南京市台辦的贊助,揣幾若名里長和親友,去中國旅遊,到當地免費受人招待;中國官員閣要求怹愛支持特定候選人。 本底一審判無罪,毋過二審依照反滲透法,改判姓姚的里長2年6個月、姓簡的理事長4年8個月。(新聞標題、導言為台語文)
鄭宇汘/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