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審《陸海空軍刑法》修法 軍人對敵人表達效忠可關7年
總統賴清德說道,「身為總統,對任何一個被中國進行跨境鎮壓的人民感到驕傲。都能夠站在自己的崗位上為國家奮鬥,毫不畏懼中國的威脅。」
回擊中國國台辦前一天把內政部長劉世芳、教育部長鄭英耀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首度將偵辦國安案件的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列入「台獨幫凶打手」,總統賴清德重申兩岸互不隸屬,中方公權力不及於台灣,更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強硬喊話。
賴清德呼籲,「我希望中國的領導人能夠清楚了解,對台灣進行針對性的軍演絕對不是和平的行動,對台灣進行統戰滲透、跨境鎮壓更不可能達到統一台灣的目標,絕對不容許中國的壓力、中國的手伸進台灣這塊土地上來。」
賴清德也再度呼籲朝野,儘速審查總預算與國防特別預算以支持國家。
而面對中共持續統戰滲透,行政院會去(2025)年12月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明定現役軍人如以言語等方式對敵人表示效忠,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盡責而降敵者提高刑度,最重可判10年,也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定。不過多位民進黨立委則再提出加嚴版本。
國防部法務司長吳逸聖說道,「有委員加了『足以生軍事上不利益』或是『玷辱國家榮譽』這些文字,但是因為軍人,最重要就是要對國家忠誠。」
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提及,「沒有,我就轉傳。」
吳逸聖回應,「就是連轉傳這種行為,我們都不樂見啦。」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提問,「如果我在臉書上面按讚、轉發、引用、點閱、分享或者是私訊留言,這個算不算?這個都沒有明確。」
國防部副部長鍾樹明回應,「每一個個案都會很謹慎地處理,而且每一個個案會確實調查,他們具體的行為以及他是否涉犯。」
藍綠都有立委認為,相關修法規範中對於樣態認定應該更加明確。司法院也表示,「效忠之表示」的涵義太廣泛,建議要增加適性犯要件,比如損害軍事利益等,才符合刑罰的最後手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