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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貪污撤銷改判偽造文書 市府已提申請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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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被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檢方仍可上訴。高虹安在判決出爐後表示,將依法儘速完成復職,回到市長崗位。

約談到案,由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轉戰百里侯成功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污罪起訴,一審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遭到停職。全案上訴,高等法院16日宣判,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潘翠雪表示,「高虹安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

原本一審認定,高虹安聘用助理浮報酬金及加班費,讓立院承辦人員登載於公文書,予以重判。不過,二審認定不構成貪污罪,認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助理費屬於實質補助,彈性勻用,而且助理費是以每1立委為單位,預算編列在委員問政業務中,助理酬金、加班費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也認為,立委公費助理費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則是沿用其他立委辦公室作法。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指出,「高虹安市長沒有貪污,我們也希望民進黨政府,已經把這個國家搞得四分五裂的同時,應該從這個判決開始停止撕裂國家。」

民眾黨得知判決結果,重話要求停止司法追殺,由於高虹安二審被認定沒有貪污犯罪事實,也沒有服刑的問題,依據《地方制度法》可以申請復職,市府已經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內政部則回應,收到復職申請後,依法辦理。

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恭喜高虹安市長,終於司法還他清白,也期待高虹安市長能夠儘快復職,那回到市政的團隊,跟大家一起繼續打拚。」 

新竹市議會國民黨團總召陳慶齡說,「明年也是這個縣市首長的一個大選,不管在我們的上一屆主席跟現在的主席,都一直希望地方要來支持高市長。」

而同案被告中,1人維持無罪,其他3人各被改判2到4月不等刑期,並且緩刑2年。高虹安則發出聲明,感謝合議庭就事實作出判斷,將儘速回到市長崗位。

隨著二審貪污罪名不成立,也牽動著高虹安的政治發展,以及民眾黨後續的政治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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