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無清運相關證明 載廢土石遭環保局開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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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輛載滿台北工地建築廢棄物的砂石車,準備往中南部傾倒,不過途中因為駕駛內急,將車開下頭份交流道暫停路邊想找廁所,被剛好巡邏員警發現,警方攔查後才發現,這兩車都沒有清運相關證明,隨即通知環保局到場開罰。環保局正著手調查委託業者,還有廢棄物來源。
兩輛載滿廢土石的砂石車,停放在路邊,後面還停了一輛警車,警員查看車斗,發現兩輛砂石車都載滿了營建廢棄物,但兩名駕駛無法出示相關證明,警方隨即通知環保局到場。
苗栗縣頭份分局副分局長盧彥廷說明,「行經縣道124甲線1公里處,攔查兩輛車身污穢之砂石專用車,發現貨斗上裝載廢土、廢塑膠、磚頭、水泥塊與鋼筋等營建廢棄物,且未攜帶廢棄物清運聯單,經通報環保局派員到場共同稽查。」
警方表示,13日下午3時多,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巡邏車行經苗124甲線1公里處,發現這兩輛沙石車臨停在路邊,還佔用部分車道,便下車攔查。
兩車駕駛向警方表示,他們是接受雲林虎尾某業者委託,到台北士林區某工地載運廢土、水泥塊、鋼筋等營建廢棄物,再運往中南部,但因其中一人內急,才先將車開下頭份交流道找廁所,剛好被警方逮個正著。
苗栗縣環保局秘書蔡政勳指出,「未隨車攜帶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的證明文件,違反了《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後續環保局將會各裁處1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苗栗縣環保局表示,因為兩車都沒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合理懷疑就是要以違法方式處理廢棄物,目前已著手調查委託業者、廢棄物相關來源還有運送目的地。
苗栗縣府不定時會針對砂石車出沒路段稽查,今(2025)年已對違法載運廢棄物裁罰134件,民眾若發現可疑砂石車,都可向環保局或警方報案檢舉。
許勝婕/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