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性共4歲囡仔拍甲變植物人 檢方求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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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對4歲佮9歲的兄弟仔,九月若像去予老母的同居人苦毒,其中4歲的小弟仔因為腦著傷變植物人,到今猶倒咧病院。經過兩個月的調查,高雄地檢署今日 (11/13) 偵結起訴,按照七月新修正的刑法286條,對苦毒囡仔的這个姓鄭的查埔人,求判重刑12年,這也是全國頭一个用新法的案件。(新聞標題、導言及內文皆為台語文)
檢警佮社會局人員做伙聽醫生解釋囡仔的病情。高雄一位四歲的查埔囡仔,毋但腦重傷、身軀頂也有誠濟搭傷痕,高雄地檢署調查發現,予苦毒是一對兄弟仔,囡仔老母的同居人,姓鄭的查埔人,定拄拍囡仔,兩兄弟食餅仔沙甲規塗跤予處罰,小弟仔不服管教,嫌犯竟然共伊拖去挵壁,囡仔喝艱苦三工閣無隨送病院,這陣囡仔已經成做植物人。11/13檢方偵查結束,對嫌犯求處重刑12年。
聲音來源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林志祐:「照高醫兒保醫療中心醫師,針對被害人傷勢的報告,會當認定被告長期凌治兩个囡仔。本署檢察官建請法院,愛重判求處有期徒刑12年。」
民眾 田小姐:「因為囡仔怹袂曉為家己講話,毋過按呢就是,有可能囡仔就按呢,失去怹猶閣遮少歲的性命。所以我感覺(求處12年)按呢無夠。」
檢方調查,其實兩兄弟仔對2月開始就定拄帶傷去上課,老師感覺奇怪有翕相記錄,毋過煞無即時通報,一直到九月囡仔送病院,代誌才煏空,社會局表示,四歲的弟弟猶佇病院治療,九歲的哥哥送去安置,若是幼兒園真正有延誤通報,怹會追究責任。
高雄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 黃慧琦:「阮會去查證嘛會請幼兒園說明,假使講伊誠實是延遲通報,阮會按照兒少法進行裁罰,罰鍰大概是六千到六萬箍,看伊代誌嚴重的狀況。」
進前因為愷愷的案件,立法院七月重修法,加重凌治囡仔的刑責,只要苦毒囡仔攏是10年起跳的有期徒刑,高雄這件是全國第一件用新法來起訴的,不而過猶是有民眾感覺,囡仔已經變植物人,干焦求處12年傷過輕。
記者 許嘉茹 邱紹揚 高雄報導
唐嘉良/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