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某診所被控違勞基法 以職前訓練為由不給薪

位在台北市大直一家服務在地全人的醫療診所,被指控違反《勞基法》,有護理師表示,入職後就被診所要求簽職前訓練同意書,沒想到正常上班15天後,護理師被告知未過試用期,而這15天的薪資卻因為屬於職前訓練不給付。事件投訴到北市勞動局後,勞動局則表示雙方說法不一,還在認定是否具勞雇關係。

平日一大早陸陸續續有病患上門看診,門口羅列的診療項目又多又廣,這裡是台北市大直在地服務10年左右的家醫科診所,不過如今卻爆發勞資爭議。

護理師B小姐表示,「離開的時候他們卻跟我說,因為試用期的關係不錄用,所以我這個月做的工作,是沒能拿到我該有實有的薪水,那我聽到其實滿受傷的。」

語氣裡滿是受傷,當事人B小姐指控,入職後診所就要求他簽下「職前訓練同意書」,期間都有從事護理師專業工作,包含抽血、管理藥品等,沒想到在工作了15天之後,B小姐卻被告知未過試用期,而且因為是職前訓練,所以不支薪。

律師王琇慧指出,「他做的這些內容其實都已經實際上在提供勞務,而不是單純的接受訓練而已。那這種情形之下,依照《勞基法》裡面的要求,你是實際在提供勞務工作,診所本來依照《勞基法》的規定就應該提供薪資給他,而不能用職前訓練同意書來做規避。」

雙方勞資爭議,B小姐也透過律師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而勞動局則是在8月19日發起勞檢,確認診所有加班費未給付狀況,大約積欠1600元左右,另外針對個案是否有勞動未支薪狀況,也在9月16日再度發動勞檢,不過結果尚未出爐。

台北市勞檢處科長張景閎回應,「診所這邊有很明確的做一個說明,那雙方對於勞雇關係確實是說法不一,所以我們目前還在認定中,並沒有去認定說這個是具勞雇關係或是不具勞雇關係。」

針對B小姐的指控,目前診所在截稿前尚未回應,僅表示院長還在看診,不過勞資雙方各執一詞,只希望勞動調查結果盡快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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