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輕軌昨(17)日傍晚又發生事故,遊覽車行經成功二路疑似沒依號誌燈指示擅自右轉,被後方輕軌攔腰撞上,這已經是輕軌今(2025)年第15次發生碰撞事故。由於輕軌是大眾捷運系統發生事故可能影響通行狀況,警方也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中的「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
車水馬龍的成功二路上,只見一輛由北往南的遊覽車右轉後直接撞上行駛中的高雄輕軌,事發在17日傍晚6時許,2台車雙雙停了下來,所幸無人傷亡。
高市警前鎮派出所長陳佳禾說明,「雙方酒測值經檢測均為0,初步研判張男未依號誌指示行駛致生交通事故,本案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18日一早回到事故現場,成功二路因車流量大,事故路口若要右轉須等號誌上的右轉燈亮起;警方初判是遊覽車駕駛沒依號誌行駛才發生事故。
高雄市民鄭先生認為,「這裡不是有燈號嗎?應該依照燈號的指示駕駛就不會有這個狀況了。」
輕軌16日晚間才在中正一路跟大順三路交叉口遭違規左轉的機車撞上,沒想到隔天又被遊覽車撞。據高捷公司統計,輕軌去(2024)年遭汽機車碰撞事故共24次,今年到目前為止則有15次,經事故鑑定全是汽機車駕駛違規釀禍。
高雄捷運公共事務處處長王柏雁回應,「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之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警方另可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處。」
高捷公司提醒,高雄輕軌雖是非獨立專用路權的B型路權系統,但汽機車行經輕軌運行路段仍須減速並遵守相關號誌指引,若為了搶快釀禍不只要面臨輕軌車損的求償,還可能涉犯公共危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