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沼渣沼液再利用率須達5% 雲林打造集運澆灌車盼達標

為解決河川污染,環境部規定今(2025)年底前,養豬場沼渣沼液再利用比率要達到5%,但以雲林縣來說,因為小型養豬戶多,加上許多是老農經營,還有260家小型養豬戶還沒達標。為了解決這樣困境,雲林縣養豬協會、雲縣府與中央共同打造1輛集運澆灌車,幫忙將發酵後的豬糞尿運到農田澆灌。

豬場工作人員一早忙著清潔豬舍,將畜牧廢水集中、再經發酵送到自己的農田澆灌,不僅節省化學肥料,也對環境減少負擔。

豬場工作人員表示,「就是順著我們水溝,就會先集中在這裡,再抽到後面集中池,後面集中處理。」

雲林養豬戶廖先生說明,「用大型車載走,就載去農田裡,整個再下去澆灌施肥菜園。」

雲林縣飼養豬隻超過150萬頭,占全國3成,為了解決河川污染等問題,環境部規定今年底前,養豬場沼渣沼液再利用資源化須達5%。雲林縣共有1203家養豬場,目前還有260家未達標,現在希望透過集運車載運,解決小型養豬戶困境。

雲林縣養豬協會理事長吳英吉說:「希望對雲林縣所有小型養豬戶有幫助,希望未來我們所有百姓,對養豬戶觀感不要這麼差。」

雲林縣農業處長魏勝德指出,「小型養豬戶在集運車的使用上,其實尤其是資源再回收部分,其實沼渣、沼液的部分是非常弱勢的,所以這一塊,我們透過集運車幫他們收集之後,讓他們資源化,再利用的5%能夠達到。」

農業處表示,豬場廢水資源化推廣10多年來,雲縣內已有950多家投入,但因小養豬場部分因老農經營或投資不符成本,面臨未能達到5%標準,希望透過集運車幫忙載送解決這樣困境,呼籲未加入畜牧場要今年12月底前申請,逾期將被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處罰鍰1萬至600萬元。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