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7歲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8月遭香港國安警察拘捕,並先後被以涉及欺詐罪、《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維護國安條例》煽動罪等罪名起訴收押,其中後2件與國安相關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據BBC報導,黎智英涉國安案引發西方國家與人權倡議團體關注,因為這是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6月修正《香港國安法》、並經時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生效後的首起案件。
黎智英在國安案候審期間,又因2019年參與反送中示威遊行,遭控3起「未經批准集結罪」,被法院合計判刑20個月;另外還因被控涉違反與港府香港科技園公司訂立的地契,在壹傳媒總部內運營個人名下顧問公司「力高」,被依欺詐罪判刑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約新台幣772萬元),並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8年。
黎智英被控罪名與審判進度一覽
涉國安法案件2023年底才開審
黎智英涉《國安法》案件直至2023年12月才正式開審,案件延宕原因包括黎智英能否聘用外國律師、以及主審法官的審期安排等爭議。
BBC報導,在開案陳詞階段,黎智英遭控以傳媒為平台,與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出售、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並請求外國機構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涉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2項「勾結外國勢力罪」。不過黎智英對於上述指控全數否認犯罪。
去(2024)年11月20日,辯方傳喚黎智英作證,這是他被關押近4年來首次在公開場合發言,其作證持續至今(2025)年3月6日,前後共52個工作日。
黎智英在證詞中除強調自己不支持「港獨」外,也否認要推翻中共政權或支持「台獨」,並自稱是政治犯;黎也同時承認,曾介紹美國前官員給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認識,並由他支付相關費用。主審法官李素蘭則質疑,黎是協調台美雙方的「中間人」,黎智英則回應「我沒有資格這樣做」。
西方國家多次要求釋放黎智英
自黎智英遭以「勾結外國勢力」罪起訴以來,英美等西方國家曾多次就此事與北京、香港當局互相批評。
今年6月,時任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表示,香港有許多人因為和平表達政見而被捕,並稱美國總統川普也高度關注黎智英的命運。
隔月,川普宣布延長對香港的「國家緊急狀態」命令1年,並指中國近期行動破壞香港自治,已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川普近期也表示,就算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不高興,他也會盡力「拯救」黎智英,甚至可能會在美中兩國貿易談判時提出。
英國外交大臣拉米(David Lammy)則在6月下旬時重申,英方堅持要求中方履行《中英聯合聲明》,包括廢除《香港國安法》以及釋放黎智英。澳洲外交部長與防長也曾對此表達深切憂慮。
對此,香港特區政府連續發聲明「強烈譴責」,指梅儒瑞漠視法治,以不實言論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並強調黎智英在獄中獲得「適切治療與待遇」。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同樣發出聲明,除反駁美方的「緊急狀態命令」,並聲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與營商環境穩定,外資持續湧入,批評美方制裁是「將經貿工具武器化的霸權行徑」,指責其雙重標準與干預香港事務。
結案陳詞後案件將如何發展?
BBC報導指出,在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結案陳詞程序過後,由於香港法律並未規定宣判時限,因此合議庭將另訂宣判日期;若最終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也將先聽取辯方求情並可能索取評估報告,因此判決與判刑未必同日進行。
另外,該案涉及的6名《蘋果日報》編採高層皆已在2022年認罪,法庭屆時也可能一併處理求情與判刑,進一步拉長全案審理時間。
黎智英遭起訴後,中共《人民日報》曾發文質疑香港法院管轄權,提出中國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可依《香港國安法》接管案件。據BBC報導,若中國國安公署認定,案件涉外國勢力介入或港府無力執行時,將全面接手、取代香港司法機關,並依中國《刑事訴訟法》審理,將不再適用香港法例。不過,目前黎智英國安案仍由香港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