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身心障礙自立生活支持,依現行法令由各地社會局協助評估,提供個人助理服務等資源。不過有重度身障者控訴,因為需要24小時的人力協助向台北市申請服務,卻發現不只門檻高,甚至在審議過程還遭到委員言語羞辱,質疑缺乏人權觀念。北市社會局回應並非歧視,審議專家是希望能更了解個案的實際情況。
輪椅代步的劉先生是重度身心障礙者,多年的日常起居靠外籍看護協助,為了降低經濟負擔,決定停聘看護,改用台北市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但他出面控訴申請過程困難重重。
集結民間團體23日開記者會,作為重障者的他需要24小時的人力協助,備齊各類資料申請但最終只被核定每月144小時的人力協助,換算每天不到5小時。
事件當事人劉于濟指出,「我被審議專家大聲地問我說你晚上需要翻身,為什麼你老婆不幫你翻身?夫妻有照顧的義務,你不應該要求我們應該要提供你夜間的服務。」
不僅指控申請階段受到審議委員羞辱,劉先生更質疑社會局把夜間照護排除在服務項目。
當事人個人助理陶人碩表示,「所有的協助細節都要被項目化,然後這件事情對我們個人助理來說,其實在執行上面是有點綁手綁腳的。」
負責劉先生的個人助理也替他抱不平,被以安全疑慮為由限制服務項目,呼籲政府正視障礙者的真實需求。
台北市社會局身障科長曾春暉回應,「會希望在資源配置上面能夠更謹慎一點,所以審議專家就基於這樣的方式去詢問對方,不是說有羞辱,或者是他要去貶低他的意思。」
面對質疑,社會局回應並非歧視、羞辱,審議專家只是希望,能更了解個案的實際情況,至於總時數只有144小時,則是考量當事人也有向勞動局等單位申請職場助理、喘息服務等,因此做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