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列管違建至今累積約有3000多件,每年增加50至60件,不過編列的拆除經費今(2025)年僅120萬元,經費不足,除了拆不完,部分大型違建也只能拆到不堪使用。只是該如何定義,縣政府近期公告相關「認定」的要點,希望能解決問題,不過外界有不同看法。
宜蘭冬山鄉慈濟祖宮新廟是大型的農地違建,至今仍然聳立在田間,因為縣政府2023年拆除時受限於預算,只能拆到不堪使用,但不堪使用如何定義成了問題。縣政府近期公告「宜蘭縣執行違章建築強制拆除達不堪使用認定要點」,要讓定義更明確。
宜蘭縣建設處副處長黃金鋒指出,「違建拆除執行上碰到一些人力啊,或技術跟經費上的問題,所以我們覺得必須要把不堪使用定義清楚這樣子。」
要點規定,不堪使用是鋼骨造、鋼骨鋼筋混凝土造或鋼筋混凝土造之屋頂、樓板、牆壁及樓梯,須拆除達二分之一以上,但梁柱得予免拆,且基於拆除技術或拆除安全考量,及拆除行為有損及鄰房、合法共同壁之虞,也得以免拆,外界對此有不同看法。
不動產估價師陳碧源指出,「違建的梁柱系統都沒拆 ,其實最貴的就梁柱系統 。」
有不動產估價師樂觀看待,縣政府訂定要點認為法制化能方便公部門執法,可以抵抗關說壓力,但要點裡規定梁柱得予免拆就有點可惜,因為梁柱不拆,違建人搭個鐵皮可能就能恢復建築使用。
宜蘭縣議員林詩穎認為,「一些違建拆除費用的吸收還是要想辦法,是立法的部分去想清楚 ,是不是這些款項應該是找違建所有權人來支應。」
宜蘭縣列管違建至今累積約有3000多件,每年增加50至60件,但編列的拆除經費今年僅120萬元,有民代認為經費不足,公部門應該立法向違建所有權人收取拆除費用。
縣政府表示,全國已有12縣市訂定類似要點,希望能便於執法,解決拆除經費不足或技術困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