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4)年中捷發生砍人案,20歲的洪姓男子帶3把刀在車廂揮刀隨機攻擊,砍傷長髮哥許瑞顯與呂姓少年,一審被判10年不服提起上訴,今(23)日二審宣判,台中高分院考量洪男與被害者呂姓少年達成和解,改判9年9個月,其餘2罪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呂姓少年家屬則說尊重司法判決。
去年5月自稱對社會時事不滿的20歲洪姓男子,選在台北捷運鄭捷案10周年當天,帶3把刀搭上台中捷運綠線,在車廂揮刀隨機攻擊,砍傷長髮哥許瑞顯與呂姓少年。
一審判10年有期徒刑,洪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23日二審宣判,審酌與呂姓少年達成和解,改判9年9月徒刑。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名曜說明,「本院審理後認原審未及審酌被告已與被害人呂男達成和解,乃撤銷此部分殺人未遂之判決,改判處被告有期徒刑7年6月,其餘上訴部分則予以駁回。」
台中高分院指出,洪男犯下2件殺人未遂與1件恐嚇危害公眾,總計3罪,考量與呂姓少年達成和解,原判決處7年10月改判7年6月,不過合議庭認定洪男有殺人犯意,其餘2罪上訴駁回,合併總計9年9月。呂姓少年父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希望整起事件能帶給社會啟示。
呂姓少年父親回應,「我們就是尊重司法,因為這個是法律的東西我不太懂,希望社會有所約束,不要說不高興還是說某某因素就任意傷人,這樣不好。」
宣判這天洪男與被害人都沒有到庭聆聽判決,先前民事庭洪嫌已與許瑞顯調解成立,呂姓少年父親並未透露確切和解金額,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