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從業人員可販售中藥材 藥師公會籲政府把關用藥安全

衛福部之前公告相關規定,解釋中藥從業人員只要符合一定標準就能賣中藥材,引發藥師公會全聯會不滿。今(22)日上午發起首波快閃抗爭活動,呼籲政府正視法律精神還有藥師的專業,把關國人用藥。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中藥資源學系當時培養就是要種植中草藥,在整個學校的養成過程根本不懂得中藥在人體的治病的概念,也不懂得西藥治病的概念,把中藥隨便交給民眾就好像在賣菜一樣。」

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回應,「他對於這個執業的範疇及相關規範,都依照這個準則來進行,不會有藥師所擔心在調劑權或販售指示用藥處方藥這樣的問題。」

藥師公會全聯會認為,衛福部《藥師法》第103條第2項規定踐踏中藥專業,因為中藥調劑都仰賴專業並無法輕易速成,5月4日將走上凱道再度抗爭,呼籲衛福部撤回解釋令;衛福部則回應,尊重藥師團體表達訴求的自由,會以國家和人民利益作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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