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涉光電弊案 彰化地檢起訴6人最高求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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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綠能弊案燒進國軍營區,彰化地檢署去(2024)年底在北中34處大搜索,發現有現、退役軍人涉案,經過近4個月偵查終結,將有公務員身分的2名雇員、2名現役軍士官以及仲介和光電業者等6人提起公訴,最高求刑9年。空軍司令部則說全力配合調查,後續會檢討重懲、絕不寬貸。
國軍爆發首起光電弊案,去年12月彰化地檢署偵辦空軍第三聯隊、營區光電標租貪瀆案,27日偵查終結,對現任軍士官、軍職雇員、仲介、光電業者等6人,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營區光電標租案綠能貪瀆案件,經偵查終結,以行、收賄及圖利等罪嫌,對現任軍士官及軍職雇員、掮客及光電業者等6人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許姓與葉姓中校退伍後回任雇員與現役陳姓士官長、蔡姓少校4人,辦理營區光電標租案,認為綠能產業利潤豐厚,企圖利用職權與承辦業務機會,由陳姓仲介白手套向黃姓綠能廠商收賄護航,4人皆具公務人員身分,共收取不正利益約200萬元、接受女陪侍飲宴及性招待13次。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指出,「其中涉案葉姓公務員等3人,因情節嚴重,分別求處8年至9年有期徒刑,並聲請宣告褫奪公權,沒收犯罪所得。」
檢方對葉姓雇員、陳姓仲介求處9年有期徒刑,陳姓士官長求刑8年。
空軍司令部則回應,積極配合檢警調偵辦,後續會檢討重懲、絕不寬貸。
而葉姓雇員,還有另案涉犯《國家安全法》,近日遭到台中高分檢起訴,不過台中高分檢針對相關案情不願多談。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