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涉性騷遭判刑 闖檢察官家自焚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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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一位犯下性騷擾罪被判刑4月確定的陳姓男子,疑似對提起公訴的檢察官不滿,昨(27)日上午闖入檢察官住處神明廳自焚,當場身亡。
記者提問嫌犯如何得知檢察官住處,當地村長回應,「他說用問的,我聽人家說用問的,他就問人家說,檢察官他家住在哪裡。」
77歲的陳姓男子因為犯強制猥褻案件,承辦檢察官去(2024)年1月17日提起公訴,經雲林地方法院認定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
陳姓男子上訴、提起再審都遭到駁回。他疑似對承辦檢察官不滿,昨日上午11時許,到承辦檢察官住處內神明廳自焚死亡。
雲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執行職務,民眾若對偵查程序或判決結果不滿,應循正常管道救濟。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