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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提案達全國人口2%增1副縣長 劉世芳:將年增5至7百萬人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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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超過250萬人才能設第3位副市長,藍營立委提案修法刪除限制,並在今(13)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還是鼓勵讓戶籍人口重回250萬就不會有修法的問題。而婦女團體一早也協同立委召開記者會,呼籲將《地制法》第33條「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修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

1月13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地方制度法》草案,婦女團體協同立委召開記者會,呼籲應趁此次《地方制度法》修法,將第33條「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修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縮減女性參政城鄉差距。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指出,「呼籲就是說其實應該現在要趕快修法,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而且這其實早在10年前,其實當時行政院就已經承諾的修正方向。」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提及,「台北市為了蔣萬安要再搞一個量身訂做的第3位副市長的條款。同樣是3,我們希望在這個修法當中,讓女性的參政比例保障能夠達到三分之一。」

另外國民黨立委李彥秀等人則提案修法,刪除直轄市250萬人口門檻,改成無論人口多寡,直轄市都設3位副市長;非六都部分縣市人口數逾總人口2%,即可增設第2位副縣市長。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不要只考量到250萬的人口數,應該可以設置第3位副市長,那他們也會朝向更專業化、完善化,去處理他們副市長的設置。」

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還是鼓勵就是說,是不是盡量在台北市的設籍人口可以達到250萬,那這樣子就沒有涉及修法的問題。」

至於人口數達全國總人口數2%以上的縣市,可增設副縣長1人的部分,劉世芳表示,財政上恐怕每年必須增加500萬元到700萬元人事經費,是否能讓縣市政府在施政上有比較好的效能,還是要跟縣市政府好好溝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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