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彰雲3縣濁水溪流域開放撿拾漂流木 撿拾有哪些限制?開放到什麼時候?

哪些區域的漂流木可以撿?
根據投、彰、雲3縣政府公告,本次開放自由撿拾的範圍包括濁水溪中上游(卜溪吊橋以下,新武界引水隧道過河段以上)、濁水溪中下游(孫海橋以下)、陳有蘭溪(和社橋以下)以及清水溪流域(龍門大橋以下)的主河道,但不包含武界壩水庫、霧社水庫與集集攔河堰的蓄水範圍與支流區域。
每個人都可以撿嗎?
根據公告,本次開放撿拾對象僅限設籍於南投縣、彰化縣和雲林縣的民眾。
縣政府也提醒,民眾在撿拾漂流木時應隨身攜帶身分證以供查驗身分,若是不具當地居民身分卻撿拾漂流木者,得由當地警察機關依《森林法》與《刑法》規定處理。
所有漂流木都可以撿嗎?
依照規定,開放撿拾的區域中,仍有部分具標售價值、已由主管機關進行註記的標流木不得撿拾;即使是其餘可自由撿拾的漂流木,依大小、是否能轉賣或出售等標準,也有是否需要進行登記之別。
1.可自由撿拾,無須登記
在開放區域內,若是未經裁切過的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小於2公尺,或單支重量50公斤以下的漂流木,民眾即可自由撿拾,不過僅限以徒手方式撿拾,不得使用機具。
如果撿拾的漂流木僅作為蒐藏品或自行使用的薪材,則民眾可以直接搬回,無須另外進行登記。
2.可自由撿拾,但須登記
如果民眾撿拾到的漂流木可能再行轉賣或出售,或因撿拾量體龐大須動用車輛載運時,則拾得人應攜帶身分證件到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以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運回後還需自主列冊管理;若要進行販售,則要事前申請台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碼,作為合法來源證明。
若拾得的漂流木屬於《森林法》第52條所規範的紅檜、台灣扁柏、台灣杉等12種貴重木,須採逐支登記,其餘非貴重木者,則採整批重量登記。
3.不得撿拾
須注意的是,地方政府會在天災發生後的1個月內進行漂流木處理工作,包含清理、辨識並註記具標售價值之林木,以利後續集運與標售,並將收入繳入國庫。
如果民眾拾得這類具有國有、公有或私有註記、烙印的漂流木,須通報當地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分署運回保管,後續也可依《民法》拾得漂流物規定,獲得該林產物價金的十分之一做為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