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查《選罷法》修正草案爆衝突 罷免門檻可能提高?還有哪些修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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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修法衝突持續延燒,其中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提案,新增「同意票數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引發爭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選罷法》修正草案,民進黨與國民黨立委再度爆發推擠。本次引發爭議的罷免門檻修正內容有哪些?其他還有哪些修正案將一起審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0)日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發動甲級動員,一早就搶佔主席台,與國民黨立委爆發推擠衝突。召委徐欣瑩雖一度宣布開始進行會議,但在麥克風遭搶後只能宣布休息。
《選罷法》修法先前就曾多次爆發朝野衝突,7月12日藍白挾人數優勢將法案逕付二讀,後續進行多次朝野黨團協商仍無共識。今日內政委員會審查《選罷法》修正草案共6案,立法院國民黨團版本遭質疑提高罷免門檻。
罷免門檻修正爭議
依據《選罷法》現行條文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根據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提案,修正條文中新增「同意票數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被認為是提高罷免通過門檻,引發爭議。
內政部對此提出書面報告指出,罷免投票與選舉投票人數並不一定相同,若以選舉時的投票人數作為罷免門檻,合理性有待商榷,建議各界凝聚充分共識後再行研議。
其餘提出之修正案
民進黨立委楊曜等人提案,公職人員選舉票數相同時,將重新計票。若票數仍相同,才以抽籤決定當選者;民進黨立委陳冠廷等人提案,非政黨推薦候選人,未經政黨授權不得在宣傳品上使用政黨負責人頭像、政黨負責人姓名與政黨標章。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人提案,將向法院聲請重新計票的門檻,由原本選舉得票數差距在千分之三以內,修正為千分之十以內;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案,擬將選前禁止公布民調期間從原本的10日縮短為投票日的3日前。
民眾黨團則提出增訂不予發還未就職當選人之保證金,且不予補助未就職之當選人其競選費用。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