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同性伴侶申請團聚遭駁 北高行撤銷處分命進行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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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一對同性伴侶在美國登記結婚,中國籍配偶申請來台團聚,被移民署拒絕,提起行政訴訟勝訴後,相關機關重新處分卻是再次否准,又通過訴願救濟成功,還是等不到移民署作為,也讓他們二度提起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處分,內政部應進行結婚面談等實質審認程序後,再作出相關決定,全案可上訴。
當事人Ryan說道,「我們年紀都不小了,所有的東西都是一直停滯在7、8年前那個狀態,我們完全沒有辦法往下推進。」
和伴侶分隔兩岸,台灣的Ryan很掛念人在北京的中國籍配偶Right。
2人已在美國結婚,但他的另一伴申請來台團聚被移民署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後,法院判了勝訴,但移民署重新處分,再一次否准,透過訴願救濟成功,相關單位卻是沒作為,讓他們二度提告。
當事人Ryan表示,「這一次的結果,它至少是在上一次的再往前一步,當然是希望他們就真的給我們面談這樣子。」
提出的行政訴訟再度迎來好消息,是合議庭認定相關法規授權內政部審查,目的是杜絕弊端,防止「假結婚、真入境」,並非授權機關對兩岸人民在婚姻要件及結婚效力有實質審查權限,要求內政部依照判決進行結婚面談等審認程序,全案可上訴。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如果他們沒有在第三地結婚,基本上就必須拿出在中國的結婚證明,他們沒有辦法在中國結婚,等於是所有我們要求台灣跟中國結婚的這些文件,基本上我們同性伴侶都拿不到。」
兩岸同性伴侶想要在台灣登記結婚其實有難度,按國內法規,關鍵因素之一就是卡在中國未承認同婚,但伴侶盟已協助4對同志打官司,訴請結婚登記。
這回官方敗訴,移民署回應尊重判決,但相關行政規劃及配套措施尚未完成前,將配合陸委會政策以專案方式協助辦理。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