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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鐵砧山劃停車格遭疑圖利 市府:期限內拆除柵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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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甲鐵砧山是知名風景區,遊客中心旁有1條U字型道路,最近被停車場業者在出入口設置感應柵欄,準備對路邊52個停車格開始收費。民眾認為不合理,當地民代更批評廠商1年7150元租金,有圖利之嫌。廠商表示一切合法,市府則說道路不能有柵欄,限7天內拆除。

民眾到台中市大甲鐵砧山悠閒散步,在鐵砧山遊客中心旁有1條U字型道路,市府最近劃了52個路邊停車格,出入口還裝設感應柵欄開始收費,民眾認為市府把道路圍起來收費,以及周邊道路紅線頻繁開罰單相當不合理。

民眾張先生認為,「以我個人感覺是比較不適當這樣。」

民眾詹女士表示,「想說停一下,為什麼又劃紅線。他又要繞很遠到那邊停,很不方便,以前不是這樣。」

當地民代不斷接到民眾陳情,痛批觀光旅遊局風管放任廠商圈地,且52個停車格1年僅以7150元標租給廠商收取停車費,比定路段汽車格停車月票還便宜,有圖利之嫌。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施志昌表示,「風管所憑什麼把道路圍起來,圍起來以後你竟然還違法,能夠讓廠商來經營,這不是圖利這是什麼?」

停車場業者則表示,參與市府投標過程一切合法,沒有圖利的問題,且柵欄只要車輛靠近都會開啟,並不會影響通行。

停車場業者于先生指出,「我們這樣並沒有妨害別人通行,柵欄你車靠過去,柵欄還是會開啊!只有我1家廠商投標,所以其實我不太知道有什麼圖利廠商這種事情。」

台中市風景區管理所秘書朱祐賢回應,「標租部分是有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來收取他的租金,所以兩者之間我們都是有依法在辦理的。」

觀旅局強調,U字型道路為計劃道路範圍,不能施設柵欄,限廠商7天內拆除,目前停車格也尚未開始收費,至於標租契約是按照《台中市市有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辦理,並非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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