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校園割喉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台南市某國中也傳出學生私自帶摺疊刀到校,將1名男同學手臂畫傷約10公分,家長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已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等,函請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事發國中校長表示,「攜刀的同學基於好奇心,他們原本在聊天,拿出彈簧刀以後覺得很漂亮,然後,那另外徐生就是受害者,問他是甚麼東西,他就不小心就把他手臂割傷,那個行為人吳生的部分,我們會召開獎懲委員會給予相關校規的處置。」
台南市警二分局副局長李忠憲指出,「全案並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傷害等罪嫌,函請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當中。」
根據校方的說法,受傷學生手臂被劃傷大約10公分左右的傷口,不過他到保健室卻說是樹枝割傷,疑似為保護同學,但後續透過班導師詢問才知道,是被同學持彈簧刀割傷,家長也因此報警處理,後續並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傷害等罪嫌函請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而針對校園,校方也表示盼能夠訂定查違禁品的sop流程有所依循,防止同樣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