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元旦邊翹孤輪邊放煙火 涉公共危險罪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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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年到來,除了有跨年晚會施放煙火,不少人也會自行準備。但是在元旦當天有一群騎士在核一電廠附近,翹孤輪騎車同時拿著煙火施放;也有汽車駕駛1日凌晨0時許開在新北市的二重疏洪道,車內乘客手持煙火從車裡對外發射,這些危險行為不僅會吃上罰鍰,更可能涉及公共危險刑責。
銀色休旅車開在疏洪道,乘客探出頭、手裡冒著煙,好幾發火光突然亂竄車道,隔壁黑色轎車也有乘客跟著做,從車裡手持煙火對外不停發射。
民眾表示,「之前是有看到,但是最近比較少;他就是邊開車然後後座有人拿著小型煙火。」
危險場面就在新北市三重,1日凌晨0時許2輛車行駛二重疏洪道,駕駛一邊開著車、乘客一邊放煙火,即使警方沒獲報現在也主動偵辦,最高重罰超過18萬,更將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新北市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長俞明廷表示,「民眾手持煙火對外發射行為已明顯造成公眾往來之危險,本分局目前已鎖定涉案車輛,將主動介入偵辦處以新台幣最高3萬6000元罰鍰;另將通知消防單位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以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鍰。」
元旦這一天也有騎士聚集,約在核一電廠附近淡金公路尬車技,只見他們騎車「翹孤輪」,一邊還手握煙火在行進間施放,危險行為不斷。
新北市金山分局交通組組長鍾任瑞說道,「駕駛重機車未戴安全帽,那沿線單輪行駛並且施放煙火等危險駕車行為,將依違反《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究辦外,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跨年玩過頭,用危險方式慶祝,罔顧用路安全,新的一年從繳罰單開始,迎面而來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