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推資源循環法草案 廢棄資源將課「循環促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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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有效管理廢棄物,環境部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立法,今(31)日上午舉行研商會,邀請業者與會,未來廢棄物通通改名為「廢棄資源」,也將針對產業責任物排出者,課徵資源循環促進費,引導再利用產品適才適所,預計於明(2024)年2月預告草案。
大量爐碴亂丟在農地、魚塭等地,污染環境,為了避免可以再利用的物質被任意棄置,環境部要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立法。
將來廢棄物不再區分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而是通通統一名稱,改為「廢棄資源」,將來也會公告「產業責任物」,對排出者、即業者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技正顧承祺表示,「資源循環促進費這樣子的一個財務工具,來推動這個再利用成品,提高它的市場競爭力,讓這個產品適才適所。」
將來有哪些「產業責任物」,也就是廢棄資源,會被徵收費用呢?環境部表示,像是爐碴、無機污泥等項目,會再評估非法棄置發生狀況、再利用情形,再來公告項目。而收來的錢,將補貼給妥善使用這些東西,做成再利用產品的業者。
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總幹事王榮吉認為,「這個活化有績效的,我認為是要一些多獎勵,這個獎勵不見得一定要拿錢出來,用一個記點的方式鼓勵大家守法。」
此次立法,也會強化刑責,若污染環境,刑責將提高為7年,非法棄置農地或環境敏感區,加重罰金至2千萬元。另外也將健全管理工具,如果是非故意的輕微違規,會先以記點方式警告改善,但如果違反情節重大的事業,就停止並追回已獲得優惠、追繳不法利得,將來罰鍰與不法利得併行,徹底剝奪不法行為人的獲利。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