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騎扭扭車上路遭車撞 警:法定代理人及駕駛皆可受罰
陳冠勳 陳立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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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歲幼童日前騎著扭扭車過馬路,在台北市南港高工前遭到轎車擦撞摔倒,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表示,駕駛路口不停讓最高罰6000,但幼童騎得扭扭車依規定也禁止騎上路,可向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開罰。
小男童騎著扭扭車左看右看過馬路,加大腳步用力踩 ,突然一輛轎車迎面撞上,一度翻滾倒地。男童最後自己站起來走上人行道,隨後家屬則從後方跟上。
當事孩童鄰居說道,「嚇一跳,怎麼是隔壁鄰居的孫子,將來會特別注意一下。」
幼童年僅3歲,21日晚間6時多在南港高工前出車禍,把車騎上斑馬線通過無號誌路口,駕駛疑似視線高低差沒注意,和他發生碰撞。
台北市南港分局交通分隊長楊順守表示,「汽車駕駛涉及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除了駕駛沒停讓最高罰6000元,警方也表示小男童騎的這台藍色扭扭車,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騎上路,也可處罰鍰500元。
靖娟基金會表示,家長帶小孩過馬路不僅陪伴在側外,也必須知道像是扭扭車等不屬於交通工具,不能任意騎上路。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本來就要去知道這樣子的扭扭車,不屬於交通工具範圍,在一般的車道上它不是交通工具。建議家長不應該讓孩子使用,如果要就請他到人行系統裡面來騎乘。」
民團提醒,幼童個子矮,坐著騎身高會更低,在道路上騎乘危險高,家長應該更留意。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