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座抱幼童開車 警:違反道交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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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有名駕駛,被民眾拍到在駕駛座抱著幼童開車,甚至還讓幼童把手放在方向盤上,民眾覺得太危險,把影片po上網後引發討論。警方表示,幼童沒有乘坐安全座椅,已經違反道交處罰條例,可處1500到3000元罰鍰。
有民眾開車行經台南仁德中山路與文德路口,沒想到卻看到這樣的畫面。
目擊者說:「喔,讓小孩這樣開車。」
只見一名大約2到3歲的幼童沒有坐在安全座椅上,疑似由家人抱著坐在駕駛座位置,手上還握著方向盤,像是玩耍般的轉動方向盤,雖然影片呈現靜止狀態,但危險行為也讓民眾無法接受。
民眾說:「是有點危險,因為沒有繫安全帶很危險。」
民眾說:「因為如果有車禍的話,小孩是直接撞擊上去啊。」
影片po上網後,引發討論,網友認為這樣太危險。
警方表示,尚未接獲檢舉或報案,但經檢視影片違規事實明確,已通知鄭姓駕駛人到案說明。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副分局長徐百瑄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製單舉發,我們會處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先前也曾發生過幼童未坐安全座椅,被拋出車外的慘痛教訓。警方也提醒,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要是發生意外,孩子首當其衝,後悔莫及。
邱子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