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9)日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前受訪指出,《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正式寫入教職員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高中以下學生因未成年,禁止師生戀;已成年的大專生,將以是否具備「權勢關係」作為判斷要件。
教職員和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關係」,形同師生戀,到底該不該全面禁止?
教育部長潘文忠指出,《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將以成年和未成年為分界,未成年學生全面禁止,成年以是否具「權勢關係」為判斷要件。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比如是因為擔任教學、指導、訓練等相關,包含工作機會等分配,這些因為透過權勢的上對下,權力不對等,而違反教育的專業倫理。」
師生戀規範從防治準則提高到法律層級,假若成年學生入學前,和老師就是親密關係,又該如何界定?潘文忠說,將邀相關單位討論,針對行為樣態提供指引。
潘文忠提及,「對於實際發生的情況這部分,我們會就事實個案來做,如果有比如被檢舉,或有哪一方有提出來,我想就會極快進入到我們調查的相關的程序。」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表示,有強烈文字性規範,可讓老師知道沒有任何模糊空間。不過校園內的約用人員,以往沒受過正規規範,不一定清楚分寸拿捏。
陳素慧指出,「不管是不是有受過正式的師培,在進來校園之前,就是還是要做一些教育訓練。」
潘文忠強調,此次性平法修法,納入軍警院校和矯正學校,若校長、教職員對學生性霸凌、性侵害、性騷擾,將予以課責和罰款,調查時將以全部外聘、受專業訓練的調查員,作為調查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