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遭控涉拍裸照 北檢列他字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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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遭到女網友指控,涉嫌以拍藝術照為理由要求拍攝裸照。台北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民眾告發,已經將他列為被告,分他字案調查。
整起案件是因網友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在多年前曾遭演藝圈前輩在車上強吻,甚至對方說要辦藝術展,在台中的飯店房間拍攝裸上半身照片,消息一出,黃子佼隨後就開直播坦承並道歉。
北檢回應,民眾告發他涉犯強制猥褻等罪已經分案,交由具有婦幼等偵辦專業的檢察官調查,黃子佼則透過公司發聲明表示,對所犯下的過錯,必將勇於承擔面對,並配合司法調查。
陳宥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