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怕曬躲陰影險釀車禍 警認定停等紅燈未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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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炎熱,有不少機車騎士怕曬傷,在停等紅燈的時候會選擇陰影處,高雄有民眾行經岡山區時,有機車突然停在馬路中間的陰影處,幸好及時閃避,才沒有撞上。原本想檢舉,但警方認為,這是在停等紅燈,旁邊也有車輛可以通行的空間,不算是任意驟然減速、煞車的違規行為。
豔陽下騎車,不少民眾選擇停在陰影處,但有些陰影處明顯離路口號誌還有一段距離,9日下午約4時,高雄有民眾騎乘機車,行經岡山區富貴西路,前方車輛突然停下,騎士趕緊轉向才沒撞上。
認定臨停馬路中間的行為太危險,民眾將行車影像放上臉書社群,也打算向警方檢舉,卻得到警方這樣的回應。
高市岡山分局交通組長黃義彰表示,「(前方)機車因路口已亮紅燈,且有減速剎車燈亮起,旁邊尚有其他車輛可以通行的空間,尚未達到任意驟然減速煞車之行為。」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規定,汽機車駕駛不是突發,行駛中任意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可罰最高2萬4000元。
但影片中,突然停下的騎士是為了停等前方紅綠燈,煞車燈亮起也顯示停等事實,加上旁邊有路可走,沒構成違規行為,不用開罰。但也引發不同看法。
民眾說道,「我是覺得不用(罰),因為我覺得自己還是會小心,應該大部份的人,都還是會看一下後面。」、「要罰,因為我覺得,這個行為其實是要制止,因為其實蠻危險的,我自己覺得。」
另一名民眾則說:「紅綠燈下面的陰影,或者是路邊有樹蔭的話,會停在那邊,可是這個前提是,前面已經有很多車子,你剛好能排到那裡。」
南台灣入夏後,相當炎熱,騎士坦言都會想躲太陽防曬;岡山分局則表示,警政署已向交通部建議修法,增訂相關狀況處罰規定,也得到回應已在進行中,後續若通過,將可讓警方執法更有依據,也減少爭議。
陳宥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