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誤導致判決不公 美國性侵受害者告檢方失職敗訴

美國一名年輕女性16歲時遭性侵,法院卻判加害者緩刑,她因此提告檢方刻意誤導,導致法院不採納受害者意見。但最高法院日前判決,認為檢察官在業務範圍內,具有民事責任豁免權,對此案不必負責。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一名20歲女性詹姆森(Gabrielle Jameson),最近出面指控自己遭檢察官誤導,造成性侵加害者沒受到應有的懲罰。她說自己在2019年遭雇主,27歲的謝克(Jeremy Schake)性侵而告上法庭,加害者最終卻在2021年被判緩刑,她要求受理檢察官和做出裁決的法官負起責任。

性侵受害者詹姆森說道,「我只是想讓我父母感到驕傲,有個大人的工作,好好賺錢去上大學,但我現在經歷創傷和痛苦。」

詹姆森家族代表律師雷蒙表示,「根據陳述,當法官請2位律師上前時,檢方當下曾有機會向法官表達受害者指定的刑期,但最後他並未這麼做。」

詹姆森受害時還是16歲未成年人,她說自己當年有明確地向受理案件的助理檢察官多佛(Iain Dover),表達要讓加害者入獄1年的想法,最後卻沒有被理會。

她向法院提出控訴,但最高法院判決卻指出,根據當地法律檢察官有豁免權,不必對工作範圍內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雷蒙表示,「如果一項原則打從一開始就違法,那現在就一樣違法,這是100年前制定的法律,不應該使用到現在。」

詹姆森的律師還表示,多佛曾在2021年6月的一封電子郵件中提到,法官在宣判前已了解詹姆斯的意願,但同年7月的判決,法官不僅駁回了多佛提出的再審動議,還稱從未收到過詹姆森的要求。而目前針對詹姆森的指控,地方檢察辦公室沒有進一步的回覆。雷蒙已要求法庭重新檢視此案,別讓加害者逍遙法外,也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