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大林廠漏油賠償近億元 挨罰100萬訴願亦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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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大林煉油廠2021年6月發生外海浮蛇管破裂,洩漏50公秉原油,汙染周邊海域及小琉球,斥資4600萬元除污,並賠償琉球與恆春漁民9750萬元。不過,海委會當年裁罰最高100萬元罰鍰,中油不服提行政訴訟,海委會今(6)日表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且未來污染海洋最高可罰2千萬元。
2021年6月22日,中油大林煉油廠外海浮蛇管破裂,洩漏50公秉原油,海洋委員會於同年7月裁處100萬元罰鍰。中油不服,循序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今(2023)年5月25日判決駁回中油之訴。
行政法院認定,輸油浮蛇管破裂致導致原油外洩,可歸責於中油,主因是當時浮蛇管使用長達9年6個月,已超出中油預計的7年使用年限,且平常未確實檢查保養,並於卸收原油前未確實檢查浮蛇管,致浮蛇管破裂,中油過失明確。
海委會也表示,該案污染範圍巨大,裁處最高額罰鍰100萬元並無違反比例原則,且《海洋污染防治法》於2023年5月31日修正公布後,罰鍰金額最高可達2千萬元。
而當年中油為移除擴及恆春與小琉球週圍海面及礁石的油污,共斥資4600萬元除污,也賠償琉球與恆春漁民9750萬元漁業損失。
陳祖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