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5/11入監 陳水扁今下午提請願
黃棋/綜合報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圖/陳致中臉書)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因涉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弊案,遭判處1年有期徒刑定讞,高雄市議員職務也依《地方制度法》解職,高雄地檢署今(2)日表示,已發出入監傳票,陳致中應於11日下午3時30分報到。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國務機要費案纏訟多年,高等法院更二審去年判決陳水扁等人免訴,但吳淑珍以及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等3人,因龍潭購地以及南港展覽館案各依洗錢罪判刑,吳淑珍判處2年徒刑、發回更審,陳致中判刑1年定讞、併科罰金150萬元,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
高雄地檢署表示,因為陳致中住居所地在雄檢轄區,因此北檢囑託代為執行入監程序,以傳票通知陳致中,於5月11日下午3時30分至雄檢報到,發監執行。
陳致中父親、前總統陳水扁1日晚間則於臉書表示,認為行政院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涉違反比例原則,對輕判、准予緩刑、得易科罰金的洗錢罪被告,有無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違憲爭議問題,「今(2)日下午3時15分至4時,將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4大黨團首次行使憲法請願權。」
依《地方制度法》,陳致中4月26日被解除高雄市議員職務,27日他發表聲明,表示收到判刑定讞的當夜,是出生44年來最漫長的一夜,「感謝大家的關心鼓勵,雪中送炭,恩情永銘。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情。」
陳致中指出「自忖未愧對前鎮小港的鄉親父老兄弟姐妹,從2010年到今天,無論是否居於公職,我們的服務處從未打烊,每一天認真用心服務。」在任內最後一次質詢,依然關注高雄港機地下道能早日完成。
高雄地檢署表示,因為陳致中住居所地都在雄檢署轄區,因此北檢囑託代為執行,將由承辦檢察官依法進行到案入監執行程序,5月11日下午3時30分至雄檢發監執行。
黃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