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 被告二審仍判死

3年前來台就讀台南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梁姓男子擄走後性侵殺害,引起全國矚目。今(23)日上午二審宣判,高雄高分院維持死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認定被告預謀犯案,且經二次鑑定再犯率高,難有矯治教化可能。而女大生母親獲知判決後也回應正義得以伸張,全案還能再上訴。

今(2023)年1月,從馬來西亞來到台灣出席高雄高分院辯論庭的馬國女大生母親,當時面對提問不發一語。但當天在法庭上,泣訴女兒遭殺害的過程,希望司法別讓梁姓被告逃過死刑。二審宣判結果也在23日出爐。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邱明弘表示,「犯嫌引發了社會大眾的恐慌,審理中也未見被告有悔意。原審以及本院都曾將被告送再犯可能性的鑑定,結果均認為被告再犯的可能性是高的。」

梁姓被告維持死刑,性侵其他女子未遂以及遺棄屍體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認為,殺害女大生的部份,一審在犯罪事實的認定跟論罪的部份有違誤,所以二審撤銷改判;但還是認定梁姓男子犯下情節最重大的罪,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邱明弘指出,「認為說應該在實施強制性交時就有勒斃,意思就是有勒緊繩索的行為,而造成被害人的死亡。」

合議庭認為,梁姓男子雖辯稱沒有故意殺人,但他犯下馬國女大案前,就意圖侵犯另外一名女子,失敗後還精進犯罪手法,顯見是預謀性犯案,犯案後也沒見悔意。經二次精神鑑定,再犯率屬「高危險」,並無教化可能,維持死刑。

馬國女大生家屬未到庭聆判,僅透過簡訊回應「謝謝關心,正義得以伸張」,不願再多談,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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