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偵結 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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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今(2)日偵結,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和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除了賄選其它議員,並恐嚇議員方一峰,導致他心生恐懼、投票日前夜宿議會,全案共10人遭起訴。
台南地檢署自今年1月開始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共兵分26路,搜索6名台南市議員和4名涉案人住處,過程中議長邱莉莉和副議長林志展分別被以150萬元與120萬元交保,2名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和包括前中執委郭再欽等4名涉案人遭到收押。
今(2)日全案偵結,檢方依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強暴脅迫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未遂等罪嫌,起訴6名議員包括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及李鎮國,另有4人為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李文俊友人黃怡萍、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和李鎮國妻子高玫仙等。
起訴書指出,邱莉莉和林志展、郭再欽自去年10月起便密集討論,要預防民進黨中6席議員跑票,導致邱莉莉無法當選第四屆議長,於是建立「賄選不成即恐嚇」的手段,對無法以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的市議員,施以言詞恐嚇;過程中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出面瞭解處理每日對選情影響的大小事,邱莉莉和林志展則聯繫民進黨內市議員固票。
檢方說明,其中方一峰議員在去年12月曾被強行求賄,要他違背國民黨團決議,票投邱莉莉;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為協助賄選,也對方一峰以流氓口吻恫稱:「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信良。」
方一峰在去年12月22日報警筆錄中也指出,因遭到恐嚇,心生畏懼,立即電話聯絡家人離開住家,至別處居住,防止家人遭擄走,他則自當日起至25日正副議長投票日間,均住宿市議會。
此外,起訴書也指出,為了拉攏國民黨議員李文俊,林志展表面上是副議長,但將此位置當作籌碼,以實質上「邱莉莉、李文俊」之正副議長搭配作為條件,由郭再欽尋求黃麗招議員聯繫牽線,促成與李文俊結盟。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