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直轄市議員保證金20萬阻參政平權?歐巴桑聯盟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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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期間,參選人無論宣傳品、旗幟還是看板,樣樣都燒錢,尤其參選市議員保證金需要20萬元,歐巴桑聯盟就批評根本是阻擋人民參政的平權,一般年輕人或上班族無法輕易就拿出20萬,因此在7月1日到司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
選舉倒數,參選人樣樣燒錢,以台北市議員黃郁芬的經驗來看,從2018年當選後,每年財產申報,存款沒有一年超過20萬元,今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仍然面臨可能繳不出保證金的窘境。
黃郁芬說:「跟我有許多同樣類似背景的、年輕的地方議員,可能一直到前陣子才剛還完
上一次選舉自己所去借貸的貸款。」
台灣的選舉保證金,市議員為20萬元、縣議員12萬元,對比香港區議會議員的選舉保證金約台幣11500元、日本市區議會議員約台幣66690元,台灣明顯高出許多。因此,歐巴桑聯盟在7月1日到司法院遞交聲請書,聲請大法官釋憲,聯盟認為保證金過高就是阻擋人民參政的平權。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高雄黨部執行委員唐雅鈴表示,「我們沒有看到就是20萬元的依據,既不是用最低薪資,也不是用總體的參選費用上限來做比例,對於有錢人來說,20萬元的確就是九牛一毛,可是對於素人及青年的參選,卻是阻礙跟負擔。」
台大政治學系教授黃長玲指出,「(中選會)作為一個主要獨立機關,你的職責是要確保選舉的公平性,你要積極地去想一下,在你的職責範圍之內,你可以怎麼樣創造一個更大的公平性。」
歐巴桑聯盟批評,除了參選總統副總統的保證金有法律規定之外,其餘各級候選人的保證金都是中選會說了算,因此要求中選會全盤檢討選舉保證金金額制定的合理性,提出具體的設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