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公費進修後離職 醫師被求償高額違約金

義大旗下醫院去年有一名醫師離職,被求償600萬元左右的違約金,民事訴訟還在進行中。今天上午有工會和立委舉行記者會,質疑國內不少醫院為了留住人力,會和醫師簽定不合理的契約、宛如賣身契,因此呼籲醫療法中的醫師勞權專章草案,應盡速送進立法院審查,以杜絕奴工條約。

醫師離職申請書上白紙黑字寫下的違約金,高達600萬7961元,義大癌治療醫院有一名女性住院醫師,領取醫院公費在職進修,但去年返院服務後,她發現工時比其他醫師還要高,所以決定離職,卻遭到醫院提告、求償高額違約金。

義大癌治療醫院離職A醫師(化名)表示,「就是(等同)你5年的薪資平白消失,(醫院)就是有點挾著高額賠償金的部分,對你做一些和其他醫師不一樣的要求。」

A醫師指出,她在102年起就進入義大,從住院醫師做起,雖然醫院栽培她前往其他醫院進修,接受「次專科」醫師訓練,但白天要在外院提供勞務,晚上要回到義大急診,值一線夜班。可是她108年受訓結束後返回義大,院方沒有依照口頭承諾將她升為主治醫師,而且曾經連續工作14天,只休到1天假,讓她待不下去。但醫院契約規定,進修完畢要回醫院服務滿兩年才能離職,因此向她追討進修期間的兩倍工資,達600多萬,但立委批評這宛如賣身契,相當不合理。

民進黨立委范雲提出,「剛剛這位是除了工時之外,他有一個不對等契約的問題,因為他們沒有受到勞基法保障,所以雇主可以跟他簽訂如此不對等的契約,天價的賠償金額。」

立委范雲指出,衛福部去年4月就把醫療法中的「醫師勞權專章草案」送進行政院,但目前還沒動靜,行政院應盡速再送到立法院審查,以杜絕奴工條約。義大回應,該醫師離職時做過多次協商,院方願意調整值班時數或是留職停薪。不過當事人認為,如果過勞狀況沒改善,重回職場依舊會累垮,但她願意給付一半的違約金,接下來只能繼續在法院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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