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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方否認有聯繫窗口 並提「石棺案模式」移交陳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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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他有意10月到台灣投案,但我方至今沒收到具體通知。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香港媒體專訪時,也否認雙方有單一聯繫窗口;陸委會則重申,若陳同佳確定來台面對司法,隨時都有聯繫管道。

香港男子陳同佳曾說,計劃10月到台灣投案,甚至傳出已和台灣律師聯絡協助,但到目前為止,我方檢警等相關單位還在等消息。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紜瑋表示,「我們就都沒有收到訊息,或是說有任何的呈報,或狀紙等等的資料。」

不過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香港媒體信報專訪時,卻聲稱主導權在台灣,還說既然陳同佳有意赴台,想像不到為何不能成行?仍然期待台灣開綠燈,並建議台港可採2016年石棺藏屍案,移交嫌犯模式來安排。

香港電台記者報導,「(李家超表示)港府從沒與台灣就陳同佳案成立聯繫窗口,目前主導權在台方,要求台灣明確批准陳入境,包括提供簽證和赴台日期等細節。香港可以採取類似2016年石棺藏屍案移交嫌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協助實質安排。」

2016年,香港發生石棺藏屍案,4名嫌犯潛逃到台灣,其中1名女嫌主動投案,隔天台灣警方護送到桃機交給香港警方;而另外3名嫌犯,則是被依逾期滯留,遭到遞解出境。由於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香港透過管道向台灣請求協助,我移民署以「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將嫌犯遞解出境,雙方在桃園機場空橋完成交接,搭乘國泰航港返回香港。

律師陳君瑋解釋,「如果沒有簽司法互助的契約,不代表我們不能個案處理。」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回應,「對於外界各種投案的前提,假設性的說法,本會沒有評論。我們希望犯嫌跟港府能夠回到初心,具體行動。」

針對陳同佳案,陸委會一再強調,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如果陳嫌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單一聯繫窗口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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