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不到十分鐘被收費,或是停車未滿一小時被收一小時,台中市大里區四個公辦民營的停車場,被查出委外的停車場管理廠商超收費用,業者表示是系統出錯。消保官表示,民眾若留存證據可以請求返還溢收金額。
在公有民營的停車場,停10分鐘內離場免費,停半小時以內以半小時計費,但大里區公所政風室主任偶然間發現停車場有溢收情形。經過清查,大里區國光花市停車場、大新停車場,仁興停車場及德芳興停車場四處,都是同一個業者,都有溢收的問題,超收的金額近55萬元。
台中市大里區公所政風室主任吳芳如表示,「有去清查,那清查總共我們轄內的十幾個停車場,剛好這四個有相同的情形,就是費用都有超收,(未滿半小時)都是以一個小時計的情形。(廠商把)所有的進出場時間跟超收金額,並說願意把這筆錢退費給民眾。」
大里區公所詢問廠商,以系統出錯回應,並修正錯誤。依台中市停管自治條例違約,行政裁罰廠商四處共7萬8千元,超收金額全數匯入市府「停車管理基金專戶」,未來也用人工稽核行防弊。另外在大甲區,由中工公司經營的兩處停車場有溢收情形,依契約開罰新台幣一萬元。消保官表示,若留存證據可以請求返還溢收金額,民眾表示,平常根本不會注意被溢收。
大里民眾表示,「沒有注意啦,就是反正大家都是票卡進去,多少錢投一投就出去啦。」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舉證)發票收據其實也包括說那個監視的那個錄影的畫面,只是說它會保存多久,其實我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會去作查核。」
台中市停管處表示,如果公有民營停場車業者違返契約內容會進行罰款,情節重大列入不良廠商,未來不得參與政府相關採購案,後續也會加強對業者的稽查。
中市大里委外停車場 溢收停車費近55萬
黃千容 王龍韜 /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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