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涉賄現任立委遭起訴》北院最快今裁定是否續押 立院需「討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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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涉賄案今天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12人,除了前立委徐永明外,還包括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4人。由於現值立法院開議期間,移審北院後,若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北院將行文立法院,建請暫停蘇震清等4人立委職權。
起訴書中指出,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其中民進黨立委蘇震清收賄2580萬元最多,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也收賄790萬的賄款。
由於李恆隆和白手套丁復華為爭取減刑,在偵查中已經自白,轉為汙點證人,前立委陳唐山則獲不起訴。另外,檢方也查出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嫌替殯葬業者關說案件,將他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目前正值立法院開議期間,涉案立委仍受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保障:「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對此,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表示,若北院羈押庭裁定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4人羈押禁見,法院將行文立法院,依法羈押4人。
這是國會全面改選後,首次有立法委員遭到羈押,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重申尊重司法,但希望司法院站在權力分治的角度,符合憲法「經由立法院會同意」之精神。
國民黨立法院總召林為洲表示,這次收押立委有點爭議﹔在休會期間收押,雖不用立院同意,但在收押立委後,面對立院開議,應要經過立院同意才符合憲法的意旨,保障國會開會期間和對民意、立法權的尊重。
張永宏說,該案涉及憲政問題,法官若裁定羈押禁見,勢必是希望避免串供、逃亡等不正義之事發生,他相信立法院會審慎評估,立委行使職權與司法調查孰輕孰重。至於蘇震清等4名現任立委的相關處分,北院羈押庭最快今天就會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