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關心、KTV好樂迪被音樂創作人控告侵權的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好樂迪敗訴。而因為好樂迪只針對MTV的部分申請授權、所以從今天開始、有部份歌曲的伴唱帶、只能播放影像、不能放音樂。 在KTV點唱一首歌,一首接著一首唱,大家唱得很高興,不過消費者可能不清楚,業者並沒有取得音樂伴唱帶的完整授權。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也因此控告連鎖KTV好樂迪侵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判決好樂迪敗訴,須賠償四十七萬元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董事長韓正皓][音樂創作人黃舒駿]由於好樂迪只針對MTV部分申請授權,以後只要是屬於協會的版權歌曲,好樂迪都只能播放影像,不能使用音樂,此外,由於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這次只針對好樂迪民生店提出訴訟,以包廂數目計算賠償費用,不過好樂迪共有五十多家分店,如果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按照這項標準,對其他分店提起訴訟,好樂迪屆時必須賠償約三千萬元,不過好樂迪表示將繼續上訴,這項爭議也還沒有落幕。
好樂迪侵權敗訴 一審判賠4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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