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天搖地動,台南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隨之倒塌,造成115人罹難。但這並非單純的天災,維冠負責人林明輝等人為偷工減料而影響大樓結構安全,受災戶及家屬對相關人員提出六件民事求償及國賠案,其中透過法扶基金會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20日台南地院判決出爐。
台南地院發言人林福來表示,「維冠大樓因結構計算繪製建築設計圖,及施工監造等錯誤與缺失發生倒塌,本院判准128名原告的金額合計為3億5千餘萬元,懲罰性賠償金本院判准合計是1億餘元。」
原本受災戶及家屬求償的金額為49億9971萬餘元,如今一審判准金額包含懲罰性賠償只有4.5億餘元,受災戶們無奈卻只能接受,但也表示絕不會原諒讓自己家破人亡的建商。
潘姓受災戶表示,「我們接受啦,因為再怎麼樣我們也鬥不過法律。」
法扶律師團律師謝幸伶表示,「雖然跟我們原來請求金額是有一段落差,但是被告等人其實沒有資力,根本不可能付得起,就算法院判決了4.5億,其實也不可能付得起。」
台南市長黃偉哲接獲消息後表示,雖然賠償金不如災民預期,且業者可能付不出賠償金,但至少是實現正義的第一步,台南市政府將持續運用部分善款對受災戶做心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