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採購弊案 花蓮教育處長等人遭提起公訴

公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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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長李裕仁和花蓮縣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等人,被指控涉嫌採購弊案,檢方歷經2個月偵辦,認定李裕仁利用職務之便,圖利廠商,收受超過8萬元賄款,今天依貪汙、洩漏國家以外秘密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查出,李裕仁在2018年期間,夥同汪錦德等人,洩漏花蓮縣立棒球場整建工程的電子檔、工程數量和單價資料,以及鯉魚潭水上運動基地的電子檔,給有意投標廠商,並就鯉魚潭設計案事後收受廠商所交付之賄款,共計8萬1500元,並且圖利廠商30萬元的利益。從六月被收押至今的李裕仁和汪錦德,被移審法院後,稍早,合議庭裁定兩人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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