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生違反學術倫理 教授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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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近四年共有27校、37件學位遭撤銷,其中17案因論文抄襲。撤銷案裡,在職專班占一半以上,對此教育部27日晚間也祭出了停招及減招等手段,把關學術品質。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朱俊彰表示,「我們會從我們怎麼去督導大學,透過他的一個學位品保的機制,來作為他增設調整系所跟招生名額,一個連動的參考。」
教育部推動八項措施,包括增設調整系所審查將納入學位品保機制;第二,未妥善處理學術自律之系所將調減招生名額;第三,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之比率;第四,揭露以特殊條件遴聘口試委員之原則及人數比率;第五,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應予課責;第六,規劃開發及共同採購期刊論文比對系統供學校運用;第七,落實學生進行學術倫理教育;第八,主動查處論文代寫情事並依法裁罰。
教育部推動八項措施,包括增設調整系所審查將納入學位品保機制;第二,未妥善處理學術自律之系所將調減招生名額;第三,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之比率;第四,揭露以特殊條件遴聘口試委員之原則及人數比率;第五,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應予課責;第六,規劃開發及共同採購期刊論文比對系統供學校運用;第七,落實學生進行學術倫理教育;第八,主動查處論文代寫情事並依法裁罰。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朱俊彰說:「如果學校在處理上有違失、不作為,或是處理不妥善,教育部我們一定會要求學校,要限期改正。如果經過教育部要求,學校仍然不改善或是不作為,那教育部我們就會代為來處理。」
強調論文如果違反學術倫理,指導教授也應該負起責任。教育部表示,如果指導教授或所屬系所限期未改善者,教育部將可祭出停招、減招或禁止運用教育部提供補助款等措施,希望強化各大學品保機制。
強調論文如果違反學術倫理,指導教授也應該負起責任。教育部表示,如果指導教授或所屬系所限期未改善者,教育部將可祭出停招、減招或禁止運用教育部提供補助款等措施,希望強化各大學品保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