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小學區附近 電子煙店藏身住宅

電子煙不只網路通路販售,現在實體專門店也愈開愈多。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投訴,新北市有電子煙專賣店直接開在兩所國小距離不到200公尺處,根本就是鎖定年輕學子行銷。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對於電子煙該開在哪裡,無法可管。

在新北市永和區兩間國小面對面,只隔一條馬路,拐個彎不到200公尺處,電子煙專賣店就藏身住宅,當地民眾認為觀感不佳。民眾說:「因為小孩子他判斷力沒那麼強,他也是會因好奇心,說不定會去買來嘗試一下。」、「我覺得是不太合適啦,因為旁邊就有國小嘛,而且還不只一間。」

還有一家煙具專賣店更誇張,直接開在學校對面,距離不到10公尺。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認為業者特意開在學校周邊,根本就是鎖定年輕學子行銷。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高中以下的學生,來進行電子煙跟加熱煙的販賣,讓他們早一點就變成了菸商謀財的一個工具。」

不過,業者強調,開店不到半年,並非特意選在學校周邊,販售對象也會嚴格篩選,絕不會賣給未成年。煙具專賣店業者澄清,「我們就會把他阻擋在外,那也未滿18歲,我們也不給他進入這樣。」

董氏基金會表示,目前電子煙只能依藥事法和菸害防制法管理,而藥事法只能針對含尼古丁電子煙開罰,製造和輸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罰金,違法販售則是七年以下,併科五千萬以下罰金。

 
不過多數業者宣稱不含尼古丁,只能依照菸害防制法,針對外形像菸品或有類似吸菸情形開罰,製造和輸入處10000以上,50000以下罰鍰;但販售則只開罰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對業者來說不痛不癢。新北市府健康管理科長陳欣蓉說:「我們只能看他,譬如說他有幾款(無尼古丁)的電子煙,罰他幾款;但是我不能說你不能營業,拆他招牌不行。」

至於電子煙專賣店開在學校附近,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無法可管,只能透過行政作為:包括營業登記,或是招牌設立是否有確實繳稅,轉個彎來監督業者。不過消基會建議,可透過自治條例,比照管理資訊休閒業者方式管理,規定電子煙專賣店,距離高中職400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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