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電廠等固定汙染源營運依法愛有許可證,過去許可證審查時,民眾很難參與表達意見,環保署決定修正相關辦法,明訂民眾可表達意見,環保團體肯定,不過也要看地方政府的態度。
雲林縣政府2017年審查六輕申請生煤與石油焦許可證展延時,引發環保團體與在地居民抗議,要求縣府停止展延「殺人執照」,別讓六輕繼續排汙危害人民,不過過去多數案件的許可證審查,民眾難以參與,有鑑於此,環保署打算修正相關辦法,讓民眾可以表達意見,並納入審查。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說:「過去怎麼審查?審查的內容怎樣沒人知道,民眾想要知道,對不起這是廠商的機密,這一次我們把它擺出來了,最後的審核情形是如何,當然他(委員)要去參酌(民意)。這個對審核機關是一個,應該是說是一個蠻大的壓力啦。」
環保團體雖然肯定這樣的修法方向,但指出目前除非工廠、電廠所在地為空汙三級防制,或是地方政府具體提出空汙削減量的防制計畫書,得以在展延許可時,要求固定汙染源減汙,其他情況下,民眾根本很難以此要求削減汙染量。
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執委許心欣說:「很可能在許可證的展延上面,就沒有辦法再去變更許可證的內容,而必須要依照原來的條件去展延,那這個部分的話,變成民眾想要再要求減煤更多的時候,就會變成在法令上面做不到。」
環保署表示,會繼續收集各界意見,但仍強調,這是二十多年來許可制度最大一次變革,另外,過去常有業者透過異動,不斷提高汙染物排放量,此次修正,可以杜絕這樣的漏洞,將來多次異動達變更門檻後,就必須重新申請許可。
申請固定汙染源營運許可 未來須納民眾意見
林靜梅 彭耀祖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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