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9被告宣判刑期 「三子」重判16月
黃怡菁 郭俊麟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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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美聯社)
香港法院今天對佔中運動的9位被告宣判刑期,其中「佔中三子」被重判16個月,戴耀廷、陳健民等人在法院宣判後,立即被帶上囚車關押。台灣公民團體上午在台北的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外聲援,強調追求民主是普世價值,「公民抗命」不該被羅織入獄。
群眾撐起黃傘,聚集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因為2014年雨傘佔領中環運動,九位發起人、參與者通通被判有罪,24號法官進一步宣判刑期,佔中三子的戴耀廷、陳健民,被裁定「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串謀公眾妨擾罪,遭判刑16個月,朱耀明也被判處16個月,但獲得兩年緩刑,邵家臻、黃浩銘被判刑8個月,鍾耀華、李永達刑期相同,不過也緩刑兩年,張秀賢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陳淑莊需要接受腦部手術,延到6月10日判刑。
佔中被告、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 戴耀廷表示,「我此刻的心情仍然平靜,而且充滿期望,無論法院的裁決如何,我依然會欣然面對。」
戴耀廷在走入法院前一刻表示會欣然面對。宣告刑期後,包含他共有四名被告都坐上囚車,抵達荔枝角收押所,朱耀明則不停拭淚,表示相當難過。
同時間,台灣公民團體也撐起黃傘、帶著沉痛的心情,來到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展開聲援行動,儘管香港有「基本法」保障人民言論集會自由,法院仍對佔中公民定罪,證明中國政府對港承諾的「一國兩制」已蕩然無存。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主席 曾建元說,「我們隔著海在這邊抗議,事實上也是警覺到中共對香港的滲透、對香港的清理,就可能是明天台灣的遭遇,所以基於唇亡齒寒這樣一種心情,我們要站出來。」
聲援者也指出,港人上街佔領中環,爭取的不過是「真普選」,卻遭判刑,反觀2014年台灣318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二審仍判佔領者無罪,顯示「公民不服從」是公民權利,任何政府、司法都不該對公民羅織入罪,而陸委會也對判決結果表達遺憾,認為中國一方面講好「一國兩制」的故事,一方面壓縮香港民主自治空間,是自曝其短,而台灣民眾不會遭欺瞞誆騙。